01
关于第二十二期“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”考试通知
各省市报名点、考试点:
02
考试时间
附件1
监考人员须知
一、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,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,增强责任感,以高度的负责精神,组织好监考工作。
二、考生只允许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和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,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。(不允许带入纸和笔)
三、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,检查考场情况,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,保持考场整洁。
四、考生进入考场时领取信封,将手机关机或静音后装进入,用订书器装订封口后放于桌面上。有手机袋的考场,需在考生进入考场时统一放置,再进入座位。
五、考生进入考场时,必须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,若发现问题,应禁止进入考场,及时处理。
六、考试中,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,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,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,维护好考场纪律。
七、考试中如遇突发事件,需第一时间告知学会,并记录于《监考记录表》。
八、考试结束后,检查信封是否完好,确认其电子文件,无误后,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。不得在考场内拆信封。
九、对于违纪、缺考考生,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(每个考场填写一张),随U盘快递至中国图学学会办公室。
十、考试当天时间安排
8:00考评员登陆考试平台下载考卷,拷贝至考试用机。
8:40考生凭证件进入考场,领取信封,将手机装入信封
8:50监考人员向全体考生宣读《考场守则》
8:55告知考生试卷密码,之前需封订信封
9:00开始答题
附件2
考场守则
一、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,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,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,不得提前交卷退场。
二、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对号就座。考生应服从主、监考人员指挥,不听从劝告者取消考试资格。
三、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、准考证和没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,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检查。考试中禁止借用计算器。
四、考试信号发出后,才能开始答题。开考后,考场必须保持安静,不准喧哗,不准自由走动,不得提前离开考场。
五、考生如遇到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问题,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,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。
六、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,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。
七、凡属下列行为视为作弊
1. 叫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;
2. 扫视、抄袭其他考生的考卷者;
3. 开考后,携带书籍、笔记、纸张、资料者(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);
4. 开考后,拿出通讯工具(如:手机)和移动存储(如:优盘、移动硬盘)者;
5. 考试中互传纸条者;
6. 交卷时,再触碰考试用机或交头接耳者;
7. 交卷时,拷贝他人或提供给他人拷贝者
8. 其他作弊行为。
八、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,应及时予以警告,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,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,本次考试记为零分。
九、考试结束时,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,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,不按时交卷者,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,并按“不及格”处理。
十、考生参加该考试即视为同意全国BIM技能等级考试的相关规定。
附件3
考场须知
一、安排考试的考场,必须有了解本考场设备情况的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,并事先调试好设备,保证设备能正常运行,校正电脑时间。提前跟所在地区供电单位确认电力保障。
二、考试必须使用台式机,考场内的计算机内应提前安装好正版BIM软件、拷贝好样板文件、封闭前后USB接口、关闭内外网络,并告知考生启动软件的方法和答题前样板文件的使用方法。
三、考试中,如确因机器故障使考试无法进行,应允许考生调换机器,并视情况累计考试时间,同时记录于《监考记录表》。
四、应告知考生将所有答题结果储存在一个文件夹下,文件夹以“准考证号+姓名”命名。12:00考生停止答题,立即离开考场。
五、考生离开考场,拷贝、备份完后,应立即将考生的答案从机器中全部删除掉。
六、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,认真阅读考卷的要求,合理安排考试时间。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考务日程安排:
一、2023年12月5日,考点培训会议,各考点负责人组织师资认真学习“考试文件”并具体部署本考点考务工作。
二、2023年12月6日,考点再次通知考生打印准考证。
三、2023年12月8日,考点负责人核对各考场考生人数。
四、2023年12月9日和10日,统一上午9:00-12:00进行,每考场至少30人。
五、2023年12月9日和10日,以考点为单位,将所有考生数据、填写完整的呈报表和总人数统计表、考场照片刻录在一张光(U)盘上(一式二份),考点自留一份,快递至中国图学学会一份。必须于考试当日下午15:00前递出,不按时寄出,视为舞弊现象,将取消考点考试资格。《监考记录表》同时寄出。
六、2023年12月12日前将电子照片发至 bim@cgn.net.cn ,邮件以考点名称命名。照片大小为20-60k,尺寸为:250×350像素,必须是白底免冠清晰大头像(照片要求是身份证号命名,JPG格式,正规照相馆拍摄)。
七、2023年12月12日~2024年2月28日,全国统一阅卷。
附件4